今年以来,我市各级党组织和纪检监察机关强化责任担当,切实履行管党治党责任,不断加大问责力度,及时发现并严肃查处了一批失职失责问题。现将5起落实“两个责任”不力被问责的典型问题进行通报。
安源区高坑镇高坑村党支部原副书记(主持工作)朱德胜因村干部扶贫工作作风不实问题被问责。2018年3月,市脱贫攻坚工作成效考核组在考核评估中发现,安源区高坑镇高坑村7户贫困户登记证填写不完整且未及时更新,高坑村负责帮扶的5名村干部在帮扶工作中存在履职不力、作风不实的问题,受到诫勉谈话处理。朱德胜作为高坑村主持全面工作的党支部副书记,对村干部履职情况监管不严,导致村扶贫工作作风不实。2018年4月,因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力,朱德胜受到诫勉谈话处理。
湘东区荷尧镇萍洲村党支部书记文法球因村干部违规操办宴席问题被问责。2017年12月,萍洲村村委会主任黎子红违规操办其母生日酒宴受到党内警告处分。文法球作为萍洲村党支部书记,对党员干部监管不严,对村干部违规操办宴席行为未及时制止。2018年2月,因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力,文法球受到诫勉谈话处理。
芦溪县张佳坊乡报恩台村党支部因村干部违规违纪问题多发被问责。2017年至2018年,张佳坊乡报恩台村连续发生多起村干部侵占、骗取扶贫领域资金问题被查处。报恩台村党支部对村两委班子成员教育监督管理不严,对有关行为没有及时发现和制止,导致违规违纪问题多发,在群众中造成了不良影响。2018年5月,因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力,报恩台村党支部被责令作出书面检查。
上栗县长平乡党委以及相关责任人员因对脱贫攻坚反馈问题整改不力被问责。2018年4月,省脱贫攻坚督察组反馈了长平乡脱贫攻坚方面有关问题,长平乡党委及相关责任人员对问题整改思想上重视不够,组织领导不力,责任压实不到位,导致工作推进缓慢,整改落实不到位,且在上报整改完成情况时含糊应付。2018年6月,因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力,长平乡党委被责令作出书面检查,并在全县通报;长平乡党委副书记、乡长肖航涛受到诫勉谈话处理;分管扶贫工作的党委委员余坚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莲花县荷塘乡原常务副乡长朱剑因单位违规套取资金等问题被问责。2012年至2015年,荷塘乡政府违规套取有关资金总计48.24万元,违规开支35.6万元,财务管理混乱。朱剑作为时任荷塘乡常务副乡长,对财务监管不严。2018年1月,因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力,朱剑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通报指出,上述5起典型问题,反映出我市仍然有少数党组织和少数党员干部管党治党态度不坚决、措施不得力,责任意识不强、担当精神缺失。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要从中汲取教训,举一反三,引以为戒。
通报要求,全市各级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要牢固树立“四个意识”,主动扛起管党治党政治责任,抓住典型问题,勇于铁面问责,发挥震慑警示效应,唤醒责任意识,激发担当精神。各级党员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负责同志,要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日常教育监督管理,敢于动真碰硬,做到不松手、不缩手、不甩手,推动全面从严治党落实落地。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担负起监督执纪问责职责使命,用好问责“利器”,实行“一案双查”,对失职失责问题,一律从严问责,以强有力问责推动全面从严治党责任落到实处,真正让失责必问、问责必严成为常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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